目前對于房地產虛假廣告的處罰也僅局限于行政處罰,與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相匹配,對房地產開發(fā)商形成不了震懾作用。而最受傷害的購房者,一旦交費購置后,發(fā)現與實際宣傳不一致,往往會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維權,結果也不了了之。這帶有明顯欺騙性質的買賣,會引發(fā)種種難纏的糾紛,危害不淺。地鐵尚在規(guī)劃之中,是否經過此地,一切尚是未知數。購買房產,需要消費者提高警惕,別陷入房地產虛假宣傳的陷阱中。而對于虛假宣傳的開發(fā)商,有關方面須制定一套嚴罰的舉措,起到刻骨銘心的震懾作用,才能阻止后來者效仿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