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以來,惠民刑偵大隊以刑事案件三級回訪工作為總抓手,不斷創(chuàng)新工作方式,與當前縣局開展的執(zhí)法規(guī)范化建設、“大走訪”開門評警、雙包服等活動相結合,與開展刑偵基礎工作相結合,不僅有力地促進了各項活動的開展,更為刑偵工作的長遠發(fā)展打下了基礎。
(一)通過刑事案件三級回訪工作,把各種活動與之充分結合,形成整體,更好地推動各項活動的開展。三級回訪要求民警,凡經大隊受理的刑事案件,以及群眾舉報、投訴案(事)件,主辦民警在受理后必須在24小時內對案件當事人和舉報人、投訴人進行回訪,并填寫大隊統(tǒng)一制定的《案件回訪登記表》,將回訪情況詳細記錄,根據(jù)案件進展情況實施辦案民警、中隊長、大隊長三級回訪制度。回訪主要通過短信、電話或辦案民警上門的方式時行回訪,向受訪人解釋案件情況,宣講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、告知辦案進度及辦結期限,動員受訪人積極提供案件線索,配合公安機關盡快破案,對受訪人提出的問題,及時予以解答和答復。
為把當前開展的主題教育、“大走訪”開門評警、執(zhí)法規(guī)范化建設以及縣局“雙包服”工作開展地扎實有效,惠民刑偵大隊不單純?yōu)楦慊顒佣慊顒樱瑢⒒顒拥拈_展與刑事案件三級回訪工作相結合,注重突出活動實效。民警在案件回訪中把公安機關開展的活動和工作介紹給案件當事人,既對當事人進行了回訪,又宣傳了公安機關的工作,使當事人不僅認同案件的處理,更理解和相信公安機關。
(二)通過刑事案件三級回訪工作,把案件當事人發(fā)展成關系人,為我所用,更好地推動刑偵工作的發(fā)展。為更好地強化刑偵偵查破案、打擊犯罪的能力,惠民刑偵大隊自去年建立了自己的情報信息網絡,制做了統(tǒng)一的情報信息網絡手冊,民警及助警將其認識的關系人建成檔案,由信息研判中隊統(tǒng)一錄入到情報信息網絡中,統(tǒng)一管理,并將所有關系人標注在全縣的警用地理系統(tǒng)中,形成直觀的關系人網絡。一旦發(fā)生案件,民警可直接在關系人網絡中找出案發(fā)地的關系人,通過建立此關系人的民警了解相關信息,減少了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,為破獲案件服務。
在案件回訪中,民警與案件當事人相互溝通,通過對案件認真負責的處理,與當事人建立起一種良好的關系,對公安機關有好感、樂意為公安機關服務的當事人,努力發(fā)展成為關系人。大隊每年辦理刑事案件1000余起,涉及當事人不少于1000人,案件當事人將成為情報信息網絡最主要的關系人來源。這些關系人理解支持公安工作,對民警來講,付出的是公正執(zhí)法、熱情服務,真心關懷,收獲的是和諧警民關系投資最少、最能發(fā)揮效力、最長久的碩果。
(三)通過刑事案件三級回訪工作,把刑偵基礎工作做實做細,突出實效,更好地服務于偵查破案、打擊犯罪需要。信息化的發(fā)展,為偵查破案提供了廣闊的天地,但僅靠信息化也不能包打天下,傳統(tǒng)的方法仍是偵查破案、網上偵查的有益補充,也是永遠也會不過時的偵查破案方法。通過案件回訪,建立關系人不僅為發(fā)展特情、控制陣地、刑嫌打下了基礎,更夯實了刑偵基礎工作,在偵查破案中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