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老婆分居兩地。某一次,老婆想從我在她居住的城市所開的銀行戶頭中取錢,我便把我的身份證寄了過去。一段時間之后,我收到了一大筆稿費,需要身份證才能取到錢。于是老婆便把我的身份證用快件郵了回來。 眼看我就要拿到快件時,快遞員說要驗身份證才能簽收快件。可我拿什么身份證啊,身份證就在快件里啊。 “這是上級規定,沒有身份證我也幫不了你。” “那我先拆了快件再給你看,行不行?” “那當然不行啦!萬一身份不符我怎么交差?不過,你可以到單位開張證明再到我們公司來取。” “可是我沒有單位啊!” “那到居委會開也行。”說完,快遞員收起我眼看就要到手的快件,跨上摩托一溜煙地跑了。 第二天,我來到所在的居委會。負責開證明的老大媽聽完,一手拿出證明便箋,一手伸向我,說:“身份證呢?” □練洪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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