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住的家屬院附近新開了家副食店,開店的是一對年輕夫婦。老婆對我說:“那個女老板是我初中同學,那時候,她學習比我好,可是因為家里窮,上完初中就不上了,沒想到在咱家門口開起店來。” 那天,我們順便去店里買點東西,老婆特別囑咐我:“一定不要說我認識她,要不,人家還好意思要錢嗎?”那個女老板也沒認出老婆來。老婆買東西照樣付錢,那個女老板照樣收錢。 有一次,我們又去店里買東西。買完之后,老婆先推著自行車走了,我走在后面,只聽那個女老板輕聲對她男人說:“那個女的是俺初中同學,俺裝不認識,要不,怎么好意思收她的錢呀。” □孫文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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